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雄安新區公共服 務局,相關普通高等學校、相關省屬中專學校,相關駐冀中直、省直 企事業單位:
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 創業工作的通知》(國辦 〔2022〕13号)規定,結合我省實際,從 2023年起,不再發放《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 證》、《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》、《非師範類省屬中專畢業生 就業報到證》、來冀就業報到國外(含港、澳、台)留學生就業報到 證(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),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、改派手續,不再将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普通大中專畢業生招聘錄用、落戶、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須材料。
河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2022年12月29日